现实版“药神”再次上演,这次的主人公被刑拘了

浏览: 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0-02-11 分类:治疗案例
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,国际贸易和国际跨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,催生了...

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,国际贸易和国际跨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,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海外代购。你可能让人代购过化妆品、奶粉、包包和电子产品,而《我不是药神》的爆发让我们看到了原来药品也是可以代购的。

 

但代购有风险,特别是代购药品,不小心就可能惹上牢狱之灾。虽然影片中的程勇与现实中陆勇一样幸运最后都免受了刑法的处罚。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如此幸运。

 

7月25日,罹患肝癌的翟一平因涉嫌销售假药被上海警方刑拘。他从国外代购国内没有的抗癌药PD1回国,在原售价基础上加5%卖给了病友,病友通过注射治疗后发现的确非常有效。上月底,他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拘,截至8月9日,来自广东、福建、海南、江西等地的病友自发写了163封求情信,希望翟一平能早日出来。

 

 

所谓的“假药”为何能够受到肝癌患者的追捧?

 

中国肝癌患者基数大,但国内治疗肝癌的药物受限,且肝癌患者死亡率高。根据国家癌症中心2018年2月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恶性肿瘤死亡率,肺癌高居榜首,肝癌屈居第二。

 

据了解中国每年原发性肝癌新发病例为46.6万,而全球的新发病例为85.5万。且每年约有42.2万原发性肝癌患者死亡。由于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我国肝癌患者5年生存率仅为12.5%,而这一数据在韩国为27.2%,在日本为30.1%。

 

生存是人的本能,死亡面前求生是人的本能。肝癌如此高的死亡率,而国内当时又无有效的阻断疗法,导致肝癌患者愿意铤而走险,寻找新的治疗药物。

 

许多肝癌患者并不知道国外已通过临床试验且在国外获批的肝癌“救命药”,在中国未经批准、进口就是假药。

 

根据中国《药品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、进口,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视为假药。

 

也就是说,任何未经国家批准的药,都会被当作假药。PD-1抑制剂直至今年6月15日才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。而在此之前的买卖销售该药都被认为是销售“假药”。因而大多数患者并不知道自己购买的药是“假药”。

 

 

国外已经过临床检验,且多国已经批准的抗癌药,引入中国为何如此困难?

 

常言道时间就是金钱,时间就是生命。这些话用在癌症患者身上再合适不过。癌症的早发现,早治疗可大大提高癌症患者的生存率。事件中多数人,因国内无有效治疗药物,不得已让人代购PD-1。而当时PD1抗体已在美国、日本上市,只是中国还没有。早在2017年,欧洲肿瘤内科学会和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公布的临床数据显示,E7080联合PD-1治疗疾病控制率逼近100%。

 

那为何中国迟迟为准许入市呢?2017年前进口药物成功进入中国市场一般需经过四个阶段:在原产国做临床测试--在原产国上市--在中国做临床测试--成功在中国上市。这一过程需要三到五年,美国约需303天,欧洲需1年。 而事实上也只有经过临床检验的药物,才能真正有益患者,但对患者来说漫长的等待,付出生命的代价。

 

最后,代购未经批准的药物我们绝不推荐,但死亡面前求生是人的本能。对肝癌患者来说可能比起那些“假”的真药来说,真的假药更可怕!